相逢何必曾相识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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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楼盘点评(1)

永实·御湖尚城    [贵阳]

永实·御湖尚城存在虚假销售行为 我是在2023年12月13日看房,考虑买,在12月14日中介催我交付一万元的定金,并说赶紧去打征信报告,有其他人来看房,别人要定房,催促我交钱锁房,在我没有考虑清楚的情况下套路我去交钱。中介说的0首付购买,交完定金之后的一个小时左右就让我签订认购书,并且我还没有和销售人员对接认购书上的条款的情况下,销售人员自己写完所有内容,我当时在与我父亲通电话,所以没有仔细看他写的内容,当时在销售的诱导下说这是统一的模板,大家都是这样签的,让我不用担心可以直接签,他写完内容就让我签字,我当时很激动,签字手都是抖的,我问带我去看房的那个中介,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中介回复我没有问题,可以直接签,我就直接签字盖手印了。 事后我发现认购书上约定优惠后认购价和银行贷款金额不一致,和家人商量发现这个价格偏高(第一次买房没经验,不知道0首付和20%首付的房价金额一平米是怎么计算的)并且认购书上的预售建筑面积为88.6平方米,套内面积却不填写任何信息,当时房开销售人员口诉给我说的公摊在21%,但是认购书上没有体现套内面积的情况,并且在交完定金之后中介人员一再催促我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介给我说开发商会打款13万到我卡上作为我的首付款,但是认购书上的首付款是151156元,那么就与开发商说的零首付行为不符(而后起争议的时候开发商不承认零首付)。后面由于工作原因没有时间去签合同,中介就说开发商要求在20号之前签订,开发商需要回款,我又考虑了一下觉得房价如果可以再降点,那我就可以轻松一点,省下一些钱来搞装修。我就与中介沟通房价降价优惠事宜,中介说开发商同意给定98折扣的优惠,但是由于已经签订了认购书,所以没有进行纸质的约定,都是语音通话沟通的,但是中介说开发商要求2023年12月20号之前签,当时17号我还在出差,担心这个优惠有假,中介就说12月20日之前和20日之后签都是98折,只是开发商为了回款便要求我20号之前签订,其中98折之后优惠金额12400元,加上中介同意返点9000元给我,预售建筑面积88.6平方米,套内面积没有说,我去银行提交审核的贷款金额为620000元,有21500元的返点,我由于工作原因没有时间来签订合同,事后销售不承认有98折,但是我和中介的聊天记录可以证明有这一回事。 并且在17号我没时间来签合同的情况下中介却将我认购的这套房子挂在朋友圈里面售卖! 时间来到2023年12月20日,当天下午大概5点半左右,中介突然给我发了一个语音消息说我98折的优惠没得了,开发商不给了。我就问为什么,不是都谈好了优惠,怎么就没有了,当时说的是都有这个优惠,只是在20号之前和之后存在一个返点时间的长短而已。中介便谈到开发商20号回不了款就不给这个优惠政策了。但是中介却承诺返点15000元给我,我感觉被套路了,就和中介说我不想买了,要求退钱,中介不愿意为了我去和开发商纠缠。2023年12月21日我咨询了白云区房管所阐述了我的情况,并询问了房管局开发商推出的零首付活动是否合法,房管所明确回复我开发商此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随后我觉得中介不愿意为了我出头,我便直接与开发商销售人员协调,问他认购书金额为什么和贷款金额不符(我并不知道零首付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当时只觉得被套路,想要他们退还定金,开发商销售人员一再强调定金不退,并且不存在什么98折优惠,他们互相推卸责任,开发商销售人员表示他们并没有承诺过什么98折。后销售人员与我语音通话时提到0首付国家不允许,到时候房开会打一笔首付款到我卡里面,这就是我零首付的来源。我当时就觉得被套路了,便不想购买此房。在挂掉电话之后中介便对我进行威胁,说我害他被开发商骂,便发消息给我说“定金不退,爱买不买”“不签合同等着起诉,从今天开始不要再和我联系”等威胁的话语,随后将我拉黑。 我觉得买房子应该是开心的事,但是中介和开发商的互相甩锅情况让我深感这套房子到底还该不该买,如果买来是否还有其他问题,毕竟我也还没验房。我要求退定金,开发商销售人员跟我说不需要和中介联系,中介没有任何权利,我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和他沟通,我就说退定金的事,但是他一直想让我承认是我单方面违约,不退定金。开发商存在虚假销售行为,中介威逼利诱想让我去签合同。 2023年12月24日下午开发商销售将认购书的约束时间发给我看,由于字迹潦草,根本看不懂表达的是在多少日内。 我觉得如果买了这个房子太糟心了,就不想买。开发商就想让我单方面违约不退定金。我作为一个普通的打工人,这一万块钱是省吃俭用省下来的,开发商的约定不明确,与中介机构互相甩锅,让我内心深深感受到被欺骗。所以秉承着维护自尊的原则,发出来让民众老百姓看看永实·御湖尚城房子的不实销售行为,我不愿意花钱买不开心,所以发出来让大家看看,大家买房子之前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2023-12-25 13: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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