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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刚刚在论坛看到说中铁的物管换成兴隆物业了。但是去年我们签合同的时候,签的不是中铁太平第一物业吗?现在怎么说换就换了呢?征求过我们业主的同意没?请中铁给以正面回答!

发表于2011-05-31

我就是想问下         

为什么去年我们买房子的时候签的是中铁第一太平物业 , 

而现在说换就换了呢?

征求过我们业主的同意没?

那我们去年签的物管合同到底还算不算?

并且当时买逸都的时候,有一方面也看中的是后期的物业管理

现在说换就换了    算怎么回事呢?

请中铁方面出来解答下! 

谢谢!

 

直接上图给大家看!







我想知道  现在这份合同 到底还算不算数!

发表于2011-05-31
发表于2011-06-01
有意义,有收获,谢谢提供
发表于2011-06-01

确实啊,这个问题很严重

发表于2011-06-02
 典型的店大欺客,单边主义~~
发表于2011-06-04

典型的不尊重业主,毕竟业主是使用人,是被服务对象、是主人嘛!唉!遇到这些人只有认了!

发表于2011-06-04
当时买房时,刚签完购房合同,销售就要我签物管协议。因为自己本身是搞法律工作的,所以感觉很蹊跷,就没有同意签(一般都是在入住时才签订物管前期协议书)。现在看来,在那个时候房开和物管之间已经存在问题。再解答一下你的问题,一般来说,前一个物管公司退出的时候,会和房开之间签订一份协议(可能是解除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在协议里应该要对之前物管与业主之间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约定(一般前物管公司肯定要将责任推给新的物业,所以都会注明新物业按照与你签订的原合同履行)。我个人认为,即便原物业、房开以及新物业均没有对你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约定,也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该合同如果还在合同履行时间内,就对新的物业公司具有约束力。所以你最好看看合同有没有特别规定以及合同履行时间,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且在合同履行时间内的,个人认为问题不大。
发表于2011-06-04

交房的时候就不提前给他们物管费呗!

发表于2011-06-04

有点蹊跷,哪和原来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还算不算数!

发表于2011-06-09
请大家看致董铁军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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