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一字之差,将可能导致房价的暴跌

发表于2012-09-26

今天有则新闻,很微妙,内容是,国税总局发话:房地产税深化时间或在年底。

这个还不是关键,关键是强调了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不同,按照原值征收则是房产税,如果按照评估价值征收则是房地产税。进一步强调,将来要消灭房产税,建立房地产税。

一个字的差别,将导致房价调控决然不同的结果。

比如2005年购买的一套房,当时才100万元,现已经涨价到500万元.那么房产税是按100万的征税,而房地产税则是按500万元征税。

也就是说房地产税,是要拿房价增值的这部分开刀,同时暗示年底或者明年初就要开始实施了。

这就意味着,炒房和有多套房的,如果不在明年初之前抛售现有的房子,以后就面临着被全方位收割了。

此消息如果进一步确认,将可能导致房子抛售潮的出现,师母已呆吧。

 

发表于2012-09-26

这个变化真的实在是太无法想象了呀

发表于2012-10-23

啥意义呢

发表于2012-10-25
发表于2012-10-25
这个地方还是很不错的蛮
发表于2012-10-29

这个是啥哟

发表于2012-10-30
这个就是这样的哟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