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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婚姻法下刚需买房也得知道如何打好“房子保卫战”啊

发表于2014-11-26
标签:买卖房屋 银行贷款 购房 刚需 买房 

【问题1】父母给他们儿子买房,离婚时儿媳真的没份?

答案:如果父母是在婚前就给儿子买房,并且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额全部购房款,那么很不幸地告诉你,离婚时儿媳还真的每份。因为上述行为将视为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那么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也就是平时说的“婚前个人财产”了。

如果父母是在婚后给儿子买的,那就不一定了。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男方父母出资单独购房并且把产权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则视为父母对他们儿子一方的赠予行为,也就是儿子个人财产了。但如果产权证写上了夫妻共有,那就不存在没份只说了。



发表于2014-11-27

哈哈哈,时代在进步啊,要做自由女性,房子什么的都是浮云

发表于2014-11-27
引用:多大点事fly在2014-11-27 09:22:38写道:
2楼

哈哈哈,时代在进步啊,要做自由女性,房子什么的都是浮云

哎~~新婚姻法虽说对女性来说有点不公平,可是说明时代在进步啊

发表于2014-11-27
引用:多大点事fly在2014-11-27 09:22:38写道:
2楼

哈哈哈,时代在进步啊,要做自由女性,房子什么的都是浮云

引用:三点or在2014-11-27 09:23:34写道:
3楼

哎~~新婚姻法虽说对女性来说有点不公平,可是说明时代在进步啊

 对女性没有多少的保护了,不过人生而平等吧

发表于2014-11-27
引用:多大点事fly在2014-11-27 09:22:38写道:
2楼

哈哈哈,时代在进步啊,要做自由女性,房子什么的都是浮云

引用:三点or在2014-11-27 09:23:34写道:
3楼

哎~~新婚姻法虽说对女性来说有点不公平,可是说明时代在进步啊

 对女性没有多少的保护了,不过人生而平等吧

发表于2014-11-27

所以呀,在结婚之前房子一定要写上自己的名字

发表于2014-11-27

如果没有离婚,哪里来的这么多的财产纠纷啊

发表于2014-11-27

难道这些什么什么法不是为了减少离婚的么?看来也不怎么管用啊

发表于2014-11-27

哎,无力吐槽这个商业社会 啊 

发表于2014-11-27

没有我的名字又算什么的,离婚了一样什么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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