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

主题: |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使用政策调整来了!

发表于2017-04-05

买房、住房都离不开公积金,现在,你们关心的贵阳市现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使用政策调整来了!

具体怎么调整呢?咱们往下看看通知具体内容——



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为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职能,促进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兼顾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结合贵阳市实际,对贵阳市现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使用政策作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贵阳市区域外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地的,方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职工除提供购房提取相关资料外,还应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件。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提取时间应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六个月以后十八个月以内。


三、职工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省、市医保核发的有效《特殊病种证》,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及配偶上一年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50%。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住房贷款记录为准。


职工家庭未办理过住房贷款或办理过一次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可享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比例为20%;职工家庭未办理过商业性住房贷款,次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新房,认定为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为30%,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三套或以上住房贷款,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本通知从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中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发表于2017-04-05
公积金买房还是划算很多的
发表于2017-04-05
引用:麦麦提西拉 在2017-04-05 15:34:50写道:
2楼

公积金买房还是划算很多的   

 是的 但是公积金好少得可怜哦

发表于2017-04-05

贵阳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难么

发表于2017-04-05

发表于2017-04-05
引用:每天都在忙 在2017-04-05 15:36:14写道:
4楼

贵阳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难么   

 有点难度的哦

发表于2017-04-05

发表于2017-04-05

国家的政策变化很快的哟

发表于2017-04-05
引用:我们都要好好珍惜 在2017-04-05 15:46:42写道:
8楼

国家的政策变化很快的哟   

 

发表于2017-04-05

好像把公积金提出来用哟

上一页|1|2|上一页
/2页